本活动由「汇丰 150 周年慈善计划」赞助 |
不少在本港水域栖息的海洋生物正面临着搁浅的危机!学生在是次活动中将参观「香港海洋生物救护及教育中心」,认识各种检验海洋生物的医疗设施,并投入真实的个案研究,拆解牠们的搁浅之谜。
活动详情 报名申请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 中午 12:00 正式开始
活动期间: | 2021 年 10 月 至 2022年 6 月 | ||||||||||||||||
| 20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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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班 10:00 - 11:30 或 | ||||||||||||||||
活动长度: | 1.5 小时 | ||||||||||||||||
对象: | 中一至中三 (当中最少三成参加学生须为指定政府津助计划受助人) | ||||||||||||||||
内容: | 教育活动及参观香港海洋生物救护及教育中心 | ||||||||||||||||
费用: | 全免 | ||||||||||||||||
备注: | 海洋公园将提供来往学校及海洋公园的接送服务及园内午膳 |
时段 | 报名 |
上午班: 10:00 - 11:30 | |
上午班: 11:30 - 13:00 | |
下午班: 14:00 - 15:30 | |
*活动日期可于报名页内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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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此活动只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学校级别的「中学」(包括此级别内的特殊学校) 所就读的中一至中三学生申请。此活动并不适用于获教育局归类为「其他」的学校。 |
2. | 于活动当日,参加者可享有免费教育活动、海洋公园 (「本园」) 到校往返接送及园内午膳。此活动中,至少三成学生参加者必须属于以下其中一项政府津助计划的认可受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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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此活动之参加者必须为申请表所列明之学校的注册学生及教职员。 |
4. | 此活动只提供粤语或英语讲解。 |
5. | 网上报名申请须于活动前至少 14 个工作天完成,任何逾期申请,将不获接纳。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
6. | 活动将于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的指定日期举行。 |
7. | 每个时段之申请人数下限为 22 人 (包括 20 名学生及 2 名随团老师),人数上限为 55 人 (包括 50 名学生及 5 名随团老师)。凡申请 10 个学生名额,可获随团老师门票乙张,随团老师可陪同学生参与本活动。学生不可使用老师入园门票,反之亦然。除此随团老师门票以外,恕不接受额外的老师名额申请。 |
8. | 每份网上申请表只限选择一节活动时段。如需选择其他时段,请再次递交网上申请。 请注意: 每间学校只限成功申请此活动两次,而每次活动的参加者必须为两批不同学生。 |
9. | 递交网上申请时须同时递交「声明书」下载 - 声明书 及填写所需资料,「声明书」必须具有学校负责人签署及学校印章方为有效。请将填妥的「声明书」转换成电子档案上载 (档案上限为 10 MB)。 |
10. | 海洋公园为此活动的参与学校提供免费来回交通接送安排,接送地点必须为申请者的学校地址,申请者须预先选择接送及回程时间,并确保已预留足够交通时间于活动开始前 30 分钟到达本园正门。参加者亦须准时到达活动指定集合地点,逾时不候。 |
11. | 完成网上申请后,系统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供的电邮发出通知,以确认收妥报名申请。此通知电邮只代表报名申请已成功发送至本园,申请仍有待正式批核。 |
12. | 本园收妥报名申请后,将以电话或电邮联络申请者作跟进。当报名已经被正式核实后,本园将再以电邮方式发出「申请确定信」予申请学校。 |
13. | 完成报名后,名额不可转让他人或再作更改。 |
1. | 此活动不可即场增加人数。 |
2. | 参加人数、膳食及交通接送安排获确定后,将不能再作更改。如遇特殊情况,请致电 (852) 3923 2323 向「探索及教育部」查询。 |
3. | 入场门票只可于指定日期使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
4. | 本园将提供海洋公园到校往返接送。参加学校必须提供接送时间及学校上落车地点。若未能安排,本园有权代为安排其他时间及更改上落车地点。 |
5. | 申请者必须填妥及递交有效的声明书。本园只接受提供有效声明书的相关申请。 |
6. | 于活动当日,随团老师必须带同「申请确定信」以领取门票及膳食。所有参加者必须于同一时间进入本园。 |
7. | 参加者须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时不候,迟到者概不获补时安排。 |
8. | 参加者可携带用于个人食用份量的外来食物或饮品进入本园。 |
9. | 请勿携带任何超过 56cm x 36cm x 23cm 之行李或大型物品进入本园。参加者可自费将行李寄存于行李寄存服务处 (设于海滨乐园梦幻水都内的婴儿车及轮椅租用处旁)。 |
10. | 除非经本园事先批准,否则所有于本园拍摄之照片或影像均不得作商业用途。参加者进入本园后,即代表本园有权采用参加者的相片或图像作教育及宣传用途。 |
11. | 除非经本园事先批准,否则申请本院活动之学校不得利用「香港海洋公园」及「香港海洋公园学院」之名义作公开宣传用途。 |
12. | 如活动举行当日遇到以下情况,本园将取消活动而不另作改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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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活动内容及日期可能因应特殊情况及天气状况而作出更改或取消。 |
14. | 任何人士须遵守海洋公园入口处及/ 或其他位置所示之海洋公园附例、安全规则及公园守则。海洋公园对园内任何人士之任何财物的任何种类之损失或损害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
15. | 本园保留更改活动申请的所有条款及批核程序之最终决定权。 |
16. |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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